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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冬泳邀请赛 竞赛规程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6-10-18
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冬泳邀请赛
竞赛规程
一、比赛名称:
深圳市福田区第三届冬泳邀请赛
二、赛事组织:
本项目由福田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
主办单位:福田区公共文化体育发展中心
承办单位:福田区体育场,福田区游泳协会
通天地通讯市场有限公司
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皇岗支行
三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
2016年11月26日(星期六),在深圳市福田游泳场(室外池)(福田区南园路198号福田体育中心内)举行
四、比赛项目:
50米自由泳、100米自由泳、50米仰泳、100米仰泳、50米蛙泳、100米蛙泳、200米蛙泳(60岁以上组不设此项);
4×50米自由泳接力(必须其中1名女性、接力队年龄合计大于120岁)。
五、年龄分组:
70岁以上组(出生于:1945年12月31日以前)
60-69岁组(出生于:1946年1月1日至1955年12月31日)
50-59岁组(出生于:1956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)
40-49岁组(出生于:1966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)
30-39岁组(出生于:1976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)
30岁以下组(出生于:1986年1月1日以后)
六、参加办法:
1、代表队可以“XX协会”、“XX俱乐部”或其他名称为单位报名参赛,每队可报运动员6人,须设领队1人,指定联系人1人(留手机号码)。
2、冬泳爱好者,以个人名义参赛。
3、邀请港澳台团队派代表队、或个人名义参赛。
4、每人限报2项(不含接力),每单位限报接力1队,同一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参赛。
5、运动员须身体健康,有能力完成报名项目的比赛。
6、大会为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险。
7、大会于比赛结束为参赛单位举办交流晚宴,各队须按每人50元向承办单位缴交该项费用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足。报名时确认,报到时集中缴费。
8、参赛人员的交通旅差费用自理。
七、竞赛办法:
1、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《游泳竞赛规则》。
2、所有比赛只进行决赛,采用一次性出发。
3、可采用水下蹬边出发,但出发信号发出前,参赛者须以最少一手紧握出发台的拉杆。
4、运动员检录时,须向裁判员出示报名时的采用证件(原件),否则参赛资格受到限制。
5、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,取消本人所有参赛项目的成绩。
6、比赛全部结束后,现场颁奖。
八、名次录取及奖励:
1、各项目按成绩录取前六名;向前3名获胜者颁发奖品;向所有参赛者颁发纪念品。
2、各项目前六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,接力项目双倍计分,所有得分记入各队总分。
3、报名人数6人以下的项目,按报名人数减1录取名次;报名人数不足3人(队)的项目取消比赛。
4、比赛成绩相同,名次并列,得分与下一名次的得分平均记取,同时取消下一名次。
5、团体总分按各队得分之和计算,得分高者名次列前,得分相同队,单项名次高者列前。取前6名,颁奖杯一座。
九、仲裁和裁判
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委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。
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规定执行。
十、报名和报到
1、报名须按报名表的要求逐项填写清楚,加盖公章,签好责任书,准备好运动员身份证件原件(验证)和复印件:
▲如果现场报名, 当场审核。
地点1:福田区福民路123号机关游泳场内(上午7:00-9:30,下午15:00-17:30);
地点2:福田区南园路198号福田体育场内游泳协会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)。
▲如果网络报名,电脑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,以扫描图片或PDF文件格式发送到 szftyx@qq.com,报到时递交报名表原文件。
2、国内参赛者持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;港、澳、台地区的参赛者持有效居住证、回乡证或护照报名。
3、报名表、责任书可在文体通、福田文体中心、深圳市福田区游泳协会微信公众号或http://ftwtw.szft.gov.cn/downzq/下载。
咨询电话 :13823109408(何教练)
4、报名时间:截止到11月11日中午12:00。
5、报到时间:当日开赛前1小时。
十一、本规程由大会组委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可乘坐地铁
罗宝线:华强路D出口
可乘坐公交车
华强南站:13路; 32路; 216路; 317路; 385路
南园中站:14路; 62路; 63路; 214路; 302路; 377路; m370路; n10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