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动态
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培训的补充通知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5-05-09
经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,特举办一期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(国家职业资格4级)职业技能培训。
一、中级培训、鉴定对象:(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报名)
1、具备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三年或三年以上;
2、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,教员工作满一年;
3、高等院校体育专科以上毕业。
二、报名须知:
1、电子档照片发送到2097761985@qq.com,照片需以“报考期数+姓名+身份证号”命名。身份证、救生员资格证复印件各两张;相关资质复印件一份;大一寸蓝底照片4张。
2、报名时须缴费用:
(1)培训费:1400元/人。(含教材费)
(2)鉴定费:300元/人。
三、培训、鉴定时间
5月19日— 5月22日 上午9:00开课 地点:游泳馆主馆三楼
鉴定:5月29日
原定 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第一期 培训时间: 5月12日— 5月15日
现改为:5月19日— 5月22日上课,
四、培训期间严格考勤,无故缺课将取消鉴定考试资格。
五、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:
学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,方可报考职业技能鉴定。
六、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主馆东侧二楼救生员报名处。 报名咨询电话:0755-83792626。
深圳水上运动协会
2015年0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