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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培训的补充通知
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日期:2015-05-09

    经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批准,特举办一期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(国家职业资格4级)职业技能培训。

、中级培训、鉴定对象:(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报名)

    1、具备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资格三年或三年以上;

    2、具备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,教员工作满一年;

    3、高等院校体育专科以上毕业。

二、报名须知:

    1、电子档照片发送到2097761985@qq.com,照片需以“报考期数+姓名+身份证号”命名。身份证、救生员资格证复印件各两张;相关资质复印件一份;大一寸蓝底照片4张。

    2、报名时须缴费用:

   1)培训费:1400元/人。(含教材费)

   2)鉴定费:300元/人。

三、培训、鉴定时间

519— 522 上午9:00开课 地点:游泳馆主馆三楼

鉴定:5月29日

原定 社会体育指导员(游泳) 培训时间: 512— 515

现改为:519— 522上课,

 

    

    四、培训期间严格考勤,无故缺课将取消鉴定考试资格。

、职业技能鉴定报考条件:

学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,方可报考职业技能鉴定。

福田区笋岗西路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主馆东侧二楼救生员报名处 报名咨询电话:0755-83792626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深圳水上运动协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0416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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